1、推薦信應注明對稿件的審評意見以及無一稿兩投、不涉及保密、署名無爭議等項。
2、引用報刊資料,請注明作者姓名、文章標題、刊名、刊期 ;引用書籍資料,請注明作者姓名、書名、出版社、出版時間和頁碼 ;引用互聯(lián)網(wǎng)資料,請注明作者姓名、文獻名、網(wǎng)址和時間。
3、表、圖要準確、清晰,分別用阿拉伯數(shù)字連續(xù)編號,表題居中放在表的上面,圖題居中放在圖的下面;表、圖必須隨文排,文中應注明“見表1、圖1”、“如表1、圖1所示”等字樣,再排相應表、圖。
4、對文章某一部分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,在正文中以注釋首次出現(xiàn)的順序編號,注釋內容按編號順序標注于正文之后,不得用于引文索引或致謝。
5、作品必須出自原創(chuàng),不得作假,一經(jīng)發(fā)現(xiàn),將取消作者的發(fā)文資格,情節(jié)嚴重者,將在首頁進行公布。編輯部對來稿有刪改權,不同意刪改請事先說明。
6、來稿請?zhí)峁┳髡咄步?,注明姓名,出生年份,性別,籍貫,學位(或在讀學歷),技術職稱,聯(lián)系電話及通訊地址、郵編。
7、文章的正文標題、表格、圖形、公式須分別連續(xù)編號,腳注每頁單獨編號。大標題居中,編號用一、二、三;小標題左齊,編號用(一)、(二)、(三);其他用阿拉伯數(shù)字。
8、摘要:排在作者單位之下,以提供文章內容梗概為目的,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,簡明、確切地概述文章主要內容,字數(shù)在300字之內。
9、參考文獻序號與文中標注序號相一致(文中標注序號用上標),左頂格用阿拉伯數(shù)字加方括號標注:[]、[2]……每條參考文獻最后均以實心句號結束。
10、獲得基金資助產(chǎn)出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“基金項目:”作為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,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。
地址:長春市南嶺投遞局23號信箱
郵編:130022
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,請聯(lián)系出版商,地址:長春市南嶺投遞局23號信箱,郵編:130022。本站僅做歷史信息展示,不提供任何服務。